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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督查学校及托幼机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1-20   来源:乌海日报  浏览次数:479
核心提示:为确保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有效预防校园群体性食物中毒等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发生,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开展学校
为确保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有效预防校园群体性食物中毒等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发生,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开展学校幼儿园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集中排查整改行动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合教育部门对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开展拉网式检查。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市教育局组成检查组对全市21所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督查,检查组人员重点检查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物中毒预防控制措施是否建立落实完善;是否取得餐饮服务许可,食堂环境卫生及相关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规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是否到位;落实索证索票管理制度是否到位;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是否符合相关要求;食品加工制作管理是否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食品留样记录是否完整、设备运转是否正常等内容。检查组要求,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严禁违规加工制作凉拌菜和采购使用亚硝酸盐。

    检查发现,部分食堂存在留样食品用餐时间标识不明、部分托幼机构餐具洗消专用间及消毒设施不全、食品购进索证索票记录不完整等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当场提出整改意见,下达了责令整改文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对不符合操作规范的行为进行了现场指导。通过检查和整改,有力地保障了我市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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