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2014    安全  展会  种子  五常大米  超市  食品展会  北京有机食品博览会  北京食品展会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综合快讯 » 正文

海关总署:十条措施支持外贸企业复工复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2-17   浏览次数:247
核心提示:海关总署2月16日出台10条措施,支持外贸企业抓紧复工生产,促进外贸发展,努力把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降到最低。  这10条措施包括
 海关总署2月16日出台10条措施,支持外贸企业抓紧复工生产,促进外贸发展,努力把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降到最低。
 
  这10条措施包括:加大支持力度,及时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解决进出口中遇到的问题;加快验放进口生产设备和原材料;促进农产品、食品扩大进口;海关支持企业扩大出口,优化出口前监管;简化进口特殊医疗物品检疫审批;简化加工贸易延期办理手续;简化核销手续,减少下厂稽查;从简从快办理行政处罚;加强国外限制性贸易措施应对;发挥“互联网+海关”作用,必须当面验核纸质材料的,经批准可先通过拍照、扫描等方式提供电子文档,后补交纸质材料。
 
 
特别声明:①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品牌食品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品牌食品网)”的信息,均来源于网络,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仅供网友学习参考使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著作权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有侵权,请速来函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 ※ 联系QQ:2408931033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广告报价 | 使用指南 | 使用协议 | 收款码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京ICP备2021003644号-24
展开
 
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