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鸠占鹊巢这事儿 中国红牛手段显然不如北京稻香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2-09   浏览次数:311
核心提示:11月25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针对红牛案的裁判书被媒体公开,一审判决驳回了中国红牛全部诉讼请求,这一消息的释放再次让红牛维
 11月25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针对红牛案的裁判书被媒体公开,"一审判决驳回了中国红牛全部诉讼请求",这一消息的释放再次让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中国红牛)和泰国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泰国天丝)之间的红牛品牌纠纷站上了风口浪尖。

而此事引发的关注已经不仅仅是针对红牛案本身,更是围绕中国经济浪潮中诸多商标战的舆论思考蔓延。就拿近年来南北稻香村之战来说,双方诉讼纠纷长达十几年,至今依旧是悬而未决。

同样是授权人被起诉 "稻香村"则有同案不同判之说

本质上讲,两案均涉及商标许可合同问题,但从系列诉讼结果看,苏州稻香村并没有泰国天丝幸运。相关资料显示,2003年至2008年,苏稻就曾两次授权许可北稻在"糕点"类产品上使用"稻香村"商标。

鸠占鹊巢这事儿 中国红牛手段显然不如北京稻香村

 

近些年,苏稻北稻双方官司数十起,2018年苏州和北京两起案件的判决更是引起"同案不同判"的舆论质疑。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主任李明德从法律的角度分析了两家的争端,并表示,目前双方争议的焦点集中在"稻香村"商标归属上,建议两家尊重历史,尊重注册商标的时间顺序。据资料显示,苏州稻香村早在1982年就在"糕点、面包"等产品类别上注册了稻香村商标,北稻在明知苏稻拥有该枚商标的情况下,又于1996年再次模仿苏州稻香村在"饺子"产品上申请注册稻香村文字标并获得核准,也正因此才导致后来竞争秩序的混乱。对此,李明德进一步表示,企业为了扩大自己的利益,可以采取一些竞争手段。"但是作为政府的主管部门,要为企业竞争划出一道明确的界线。然而就北稻与苏稻之争来看,建议还是回归到最初的商标许可关系上来解决目前的纠纷"。而在北京系列判决中却均刻意回避了这个许可关系以及商标法第15条。因此,"同案不同判"纠葛也不是无迹可寻。

多年来,苏州稻香村一直在重申自身是糕点食品类"稻香村"商标的唯一持有者,并不断对北京稻香村商标全面提出无效申请。

同样是被授权人的进攻 中国红牛显然没有北稻会讲故事

既然共存于市场需要考虑历史问题,那么稻香村案不可回避的一个问题是,"苏稻"和"北稻"到底谁才是具有传承关系的百年老字号。

鸠占鹊巢这事儿 中国红牛手段显然不如北京稻香村

 

在稻香村纷争中,"北京稻香村"是比"中国红牛"成功的,借用老字号"稻香春"和"桂香春"历史成功曲线救国,拼凑出"老北京稻香村"起死回生的故事,并以对"稻香村"知名度做出了突出贡献为由,成功以司法手段阻止具有百年历史传承的苏州"稻香村"在糕点上单独使用"稻香村"字样,一代糕点宗师竟然输给了"北京字样"。

回顾红牛的败诉,显然中国其没有成功讲述一个与"泰国红牛"具有"传承关系"的历史,也并未领会"北京稻香村"的精髓之所在,如果中国红牛坚定:虽然签订了许可合同,但我要使用近似商标,并聘请有权签字人题词。名人题词的近似标增加"北京字样",哪个敢不给你注册。

无论从缠斗时间还是截然相反的判决结果来看,苏州稻香村想要彻底解决被授权人北京稻香村商标鸠占的问题,在北京地界上,恐怕远比泰国天丝要难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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