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2014    安全  展会  种子  五常大米  超市  食品展会  北京食品展会  北京有机食品博览会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综合快讯 » 正文

新疆调峰补偿由0.7元/kWh降至0.262元/kWh!鼓励开展源侧储能建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6-29   浏览次数:38
核心提示:6月13日,新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与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联合印发《关于提高新能源发展韧性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通知》(新发改
 6月13日,新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与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联合印发《关于提高新能源发展韧性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通知》(新发改能源〔2025〕327号),其中明确提出:在调峰辅助服务补偿上限由0.7元/千瓦时下调至0.262 元/千瓦时的基础上,新疆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期间,电力调峰市场暂不运行。

扩容电力需求响应可调节资源,力争需求响应资源签约容量达最大用电负荷的10%以上。积极开展用电负荷资源摸排,进一步挖掘电力可调节负荷资源效能,全面做好电力可调节负荷开发工作。鼓励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新型主体参与需求响应。

与此同时,文件还要求:统筹电力系统现状,开展调节能力需求分析,在新能源集中送出、电网薄弱环节等关键节点优化布局网侧新型储能。对“沙戈荒”等新能源富集且本地消纳能力较低的区域,鼓励开展源侧新型储能建设,支撑新能源大规模消纳。支持用户按照自主自愿原则配置新型储能。

按照国家绿电直连发展有关要求,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源网荷储一体化等方式开展绿电直连。原则上并网型项目整体新能源接入用户侧,电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应不低于 60%,占总用电量的比例应不低于 30%。相关电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核算标准计收。鼓励外向型用能企业通过电网专线专变等方式,探索与大电网融合发展绿电直连,逐步提高企业绿电消纳比例。

围绕电力系统不同应用场景需求,鼓励企业探索开展液流电池、飞轮、压缩空气、重力等多技术路线储能应用。按照国家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有关要求,推动锂电池等相对成熟新型储能成本下降和规模化发展。依托百万级重大新型储能项目建设,推动生产、建设、运营、回收全产业链发展。

 
 
特别声明:①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品牌食品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品牌食品网)”的信息,均来源于网络,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仅供网友学习参考使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著作权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有侵权,请速来函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 ※ 联系QQ:2408931033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广告报价 | 使用指南 | 使用协议 | 收款码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京ICP备2021003644号-24
展开
 
分享按钮